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招生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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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2exam.com整理 2007-5-9 8:37:23 【字体:小 大】 |
院校名称: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 院校性质:陕西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: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简介: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[2004]72号文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 院学院地处西安市南郊文化区,占地384亩,校园内绿树成荫、湖水环绕、风景秀丽,校园绿化面积 85%以上,湖水面积2.4万平方米。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为11.4万平方米,其中教学行政用房4.5万平 方米,有总资产1.72亿元;教学仪器、设备总值1539万元,装备了语音、土木、生物、物理、教育 技术、计算机网络、体能测试等19个实验室。学院图书馆藏书12.8万册,电子阅览室与延安大学电 子图书、数据库、电子期刊联网使用,实现了资源共享。2005年计划招生930人,开设有:汉语言文 学、英语、市场营销、教育技术学、土木工程、园林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思想 政治教育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电子信息工程、工商管理、物流管理13个专业。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 院依托历史名校延安大学雄厚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资源,为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和西部大开发培养具 有较强适应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的专业人才。 招生条件: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的有关文件精神 执行。 录取原则: 1、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》,本着公平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综合衡量德智体美,择优录取。 2、录取专业时,根据考生填档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,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的要求。所有投档考生按实分排队,由高到低依次录取;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,调剂录取。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或加试要求。 3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,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。 4、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,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。 外语语种:英语 男女比例:不限 颁发学历证书情况:学生学习期满,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毕业证书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学士学位。 收费标准:我院将严格执行陕西省财政厅、物价局的收费规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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